太原理工大学二级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和相关标准

发布时间:2023-05-31   作者:校工会   来源:校工会    阅读:

(2023年5月修订)

一、二级工会经费来源及使用原则

(一)二级工会经费来源

1.二级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是校工会根据各二级工会会费缴纳情况和会员人数拨付的经费。

2.校工会根据各二级工会参加校工会安排的活动组织、完成情况,及各二级工会自办群众文体活动情况予以适当资助、奖励的经费。

3.上年度会费结余部分转入的经费。

4.二级工会通过其他渠道补充的工会经费。

(二)二级工会经费使用原则与相关要求

1.工会活动有计划,工会经费有预算。

二级工会应合理安排使用经费,不得赤字运行工会经费,做到超支不补,略有节余。应征求会员意见,制定年度二级工会活动计划并制定合理支出预算,及时向校工会提交《太原理工大学二级工会经费支出预算计划表》,经费收支使用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公开,贯彻经费民主管理原则。

2.二级工会经费应普惠平等服务职工会员。

二级工会的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性的活动,所有工会活动必须通知到每位会员,不能只服务于某部分职工会员,或者只开展某部分会员喜欢参加的活动。

3.工会经费使用本着勤俭节约、有主有辅,杜绝奢侈浪费的原则。

(1)不能重复支出。凡是校工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只要设立了奖项,包括参与奖、纪念奖等普惠性质的奖励,各二级工会不能再以参加该项活动的名义,为参与人员再次发放各类奖励性的物品、纪念品等。

(2)工会经费以“雪中送炭”为主。 工会经费使用按照①帮扶济困、维权保障(含各类慰问、集体福利等)、②服务职工(职工之家建设等)、③开展各类活动的次序使用。二级工会慰问本单位会员,除《二级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设立的慰问事由外,二级工会原则上不能以工会活动参与积极分子、优秀教职工等笼统名义进行慰问。

(3)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全体会员的慰问由校工会统一进行,其他一些特殊节日(三八妇女节、教师节等)可以举办有特色的活动,但二级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对特定会员群体进行节日慰问。

(4)在校内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不报销误餐费(餐费),文体类活动,可以为参加、参赛人员少量购买饮料、面包、水果等食品。

(5)二级工会可以购买少量普通体育耗材、器材用于职工在本单位业余活动使用,具体标准见《二级工会经费支出项目和相关标准》所列项目。(6)参加学校运动会、校工会举办的6大类竞赛活动(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尽可能使用原有服装,确需购买的,也仅为参赛人员购买运动服装。

(7)各类慰问品,原则上为职工会员必需的生活用品(鱼、肉、禽、海鲜等生鲜产品除外)。慰问品服务职工会员本人需求。

4.规范工会活动安排和活动奖品购买。

二级工会原则上统一标准,统一购买,不能只划定标准个人自行购买。

二、二级工会经费支出项目和相关标准太原理工大学二级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

支出类别

序号

支出项目

支出政策要点及标准

备注

慰问及困难帮扶

1

会员生日慰问

每人不超300元的蛋糕券。

校工会列支

2

会员荣休、离岗慰问

组织座谈会购买干鲜水果,发放慰问品价值每人不超500元(不得发放慰问金)。


3

会员结婚、生育慰问

每人不超500元的慰问品(不得发放慰问金)。


4

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慰问

送花圈不超过200元;直系亲属去世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会员本人去世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

校工会列支

5

会员生病慰问

慰问品(或慰问金)每人不超过500元。


6

困难职工帮扶

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致困,日常生活救助不超过2000元,原则每年只补助一次。


7

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慰问

每人不超过200元的慰问品(不得发放慰问金)。


8

其他

其他需要慰问的特殊情况须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校工会批准。


文体活动

1

购置文体活动器材、用品(列明各项具体物品名称)

可以购买少量普通体育器材,不能大量购买各类球拍以及球类等体育活动消耗品。支出原则上控制在年度经费预算总额的10%以内。


2

场地租金

场地租金不超年度经费预算总额的20%,场地费不能办理充值卡,不能跨年预交场地费。



3

文化活动

主要用于文艺演出和比赛,演出服装以租赁为主,确需购买的,人均低于100元的可以配发给职工个人,人均高于100元的,应由购置单位集中保管。聘请校内人员指导的酬金不超过500元/人/天。

每次单独列支,写明具体活动名称

4

体育活动

参加校运动会或校工会举办的6大竞赛类(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活动,校运会可每三年购置一次且人均不超过600元;其他比赛可为参赛选手购置参赛服装,夏季服装费标准一般不超过300元/人,其他季节一般不超过500元/人。体育活动聘请校内教练、指导、裁判等人员的不超过200元/人/天。

每次单独列支,写明具体活动名称

5

春秋游

当日往返,严禁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和收费旅游景点,不能参加旅行社一日游活动及组织采摘活动。严禁开支景区门票费、导游费等。只报销集体往返交通费、餐费。由旅行社代办的,发票必须开具上述二类支出明细。工作餐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一餐不超过50元/人。

校工会给予每次50元/人资助。每次单独列支,单独开具发票。

6

元旦春节职工联欢会

本着节约、简朴的原则,总支出不超年度经费预算总额的10%。原则上使用本单位场地,不得购买或租赁豪华音响、舞美设备和设施。联欢会可购买干果、水果,并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参与奖品。


7

观影/观看演出、

体育比赛

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


8

奖励说明

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个人项目一等奖奖品不超过150元,团体项目一等奖奖品人均不超过100元;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参与奖,奖品人均不超过50元。非文体类的讲座、手工制作、宣讲等教育类活动,不能发放奖励。两种奖励方式,只能二选一。


业务支出

1

工会干部培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支出严格按照《太原理工大学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培训聘请授课人员酬金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青教赛等劳动技能竞赛

聘请指导人员酬金按照职工教育聘请授课人员酬金标准执行。设置奖项的奖励标准不超过《太原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选手奖励办法》中校级奖励标准的60%。


职工教育

1

场地、设备租赁,购买教学物资,宣传等支出

有关职工素质提升和宣传活动(如知识问答、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奖励按照文化活动的标准执行,培训授课按照授课人员酬金执行。


2

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实际讲授课2小时以上)最高不超过 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参照上述标准确定。


3

教育培训优秀学员奖励

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少量奖品(不超过50元/人)。


职工服务设施购置

1

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设施、设备

职工之家等购置健身器材、小家电、文娱设施、家具等。

经校工会审批后执行

其他

1

不在上述类别内的开支

其他符合上级工会经费使用要求的开支,单独报校工会批准。


备注:1.本表中支出标准为上限,二级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额度;

          2.本表所列支出项目,未规定支出标准的其他情况,可参照《太原理工大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据实开支。


电话:0351-6014370

邮编:xiaogonghui@tyut.edu.cn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晋公网安备14010902001584号         晋ICP证05000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