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
为加强校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保证校工会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校工会科级干部补充选任方案。
一、职位:校工会宣传部长
二、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详见《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本校在编正式职工,中共正式党员,干部编制,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优先;
2. 热爱工会工作,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 同等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优先;
4. 近三年(或在校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及以上;
三、选任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在12月22日18:00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见附表),向太原理工大学机关党委报名,提交自荐表。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民主推荐(12月28日前)。由机关党委组织进行。
3.确定考察对象(12月28日前)。校工会根据民主推荐、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召开主席办公(扩大)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由机关党委负责。
5.酝酿建议人选。综合考察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后,召开校工会全体人员会议,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并报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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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
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