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太原理工大学“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 “三育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校党〔2016〕 号
学校各单位:
在全校上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际,为了在全校师生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我校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新时期“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形象,推进我校“双一流”大学的建设。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为主题的“三育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本次活动由校工会承办,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等单位协办。成立太原理工大学“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校党委副书记沈兴全担任,成员由校劳动竞赛委员会成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在岗教职工(包括加入工会的非编职工)。
(二)评选标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教书育人,用爱心和智慧,教育引导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受到学生爱戴好评;
2、爱岗敬业,在党务、行政、教辅、后勤服务等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3、刻苦钻研,科研成果为社会经济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
4、品行高尚,在待人处世、生活家庭、扶危济困等方面体现传统美德;
5、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情感等方面的困难,忘我付出,无私奉献。
(三)推荐名额: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按各学院级单位现有在岗教职工(包括加入工会的非编职工)总数的2%确定。
(四)评选要求
1、2014年获得“感动清泽 最美教师”称号和“感动清泽 最美教师”提名称号的个人或集体,原则上今年不再参评;
2、本次评选面向基层一线教职工,以教师为主,处级以上干部从严掌握;
3、不受身份限制,凡在我校工作年满3年以上的在岗教职工(包括加入工会的非编职工)均可参加。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阶段(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三育人”个人或集体。产生程序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2、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太原理工大学“三育人”评选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A4纸打印,盖单位公章);
(2)被推荐人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份(A4纸打印,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对每个推荐人要有150字以内的推荐词2份(A4纸打印,盖单位公章);
(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套(A4纸复印);
(5)工作生活照一张(电子版名称为“所在单位+本人姓名”,jpg格式,像素1500左右)。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6月28日前交校工会(办公主楼519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推荐表及评选相关材料可在校工会网站下载。
(二)审核评选阶段(2016年6月29日-9月1日)
校工会根据各基层单位推荐材料,根据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纪委、计生办等单位的审核结果,确定“三育人”先进个人或集体表彰名单;在确定表彰的“三育人”先进个人或集体基础上,经工会全委会审议、投票推选出“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个人或集体的30名候选人;在确定了30名候选人的基础上,经校劳动竞赛委员会审议、投票推选出“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个人或集体的20名候选人;这20名“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个人或集体的事迹简介将在校园网发布,并以展板的形式同时在各校区展示;组委会将为这20位候选人,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开通投票系统,由校工会组织教职工、学生处和团委组织学生开展投票活动,每个手机号对每一位候选人只有一次投票机会,可以对10位以内的候选人进行投票;结合投票情况,经组委会审议,确定太原理工大学10名“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个人或集体和10名“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个人或集体提名奖。
(三)颁奖表彰(2016年教师节)
在今年的教师节纪念大会上将对评选出的“三育人”各类先进个人或集体进行隆重表彰。“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个人或集体奖励5000元;“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提名奖个人或集体奖励2000元;“三育人”先进个人或集体奖励500元。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并充分利用网络、展板等途径进行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活动氛围。
(二)认真组织,面向基层
评选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评选的人物事迹要真实、突出、感人。
五、联系方式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王 俊 6014380 tyutwj@163.com
附:太原理工大学首届“感动清泽 最美理工人”评选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