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社团(协会)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5   作者:   来源:    阅读:

关于开展教职工社团(协会)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20145

各教职工协会: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社团(以下简称协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职工协会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教职工身心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校工会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4月开展教职工协会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宗旨:

通过教职工协会纳新、换届、网页宣传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充实协会骨干力量,扩大协会队伍,积极推动协会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充分发挥各协会优势,开展丰富多彩、情趣高雅的文体活动,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活动时间:2014年3月-4月

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做好教职工协会换届工作。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社团(协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中的规定每届会长任期三年,可连任两届,各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换届工作,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二、做好协会年检注册登记工作。根据管理条例里相关内容,履行每年一次年检和注册手续。(年检工作:每年十二月需提供的内容:年度总结、经费使用情况、新老会员的名单。注册工作:每年三月。交新一年度工作计划)请各协会填好注册表相关内容,交回校工会。

三、做好协会宣传工作。加大对协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协会活动的影响力,便于新会员的加入、学习、交流,工会将各协会提供的材料上传到校工会网站。请各协会将协会简介(图片、文字)、曾经开展过的活动(图片、文字)、最新的协会章程、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包括联系方式)、今年的工作计划(另附:具体活动的时间安排表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交至校工会。电子版发至邮箱:wtxhb@tyut.edu.cn。

    四、做好校内承办和校外比赛工作。协会在承办校工会举行的活动和参加校外各种比赛时,应在活动之前将详细的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安全预案报送校工会,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后,给予协会最大力度的支持,相关协会应在活动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校工会进行总结汇报。

五、做好协会总结表彰工作。校工会将根据各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协会进行评优表彰。对于参加校外比赛获得奖项的将根据获奖级别给予奖励。今后,协会的评比表彰将与学院级工会星级评比活动同步举行。

此次协会建设月活动将作为年底协会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望各协会认真组织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校 工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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