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工会组建完善“教职工之家”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吴书记、吕校长9月26日下午在学校教代会代表和工会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结合《关于做好学校办公用房限期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校纪监字[2013]10号)的要求,各基层工会要抓住此次限期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契机,尽快组建完善“教职工之家”。校工会将根据各基层工会“教职工之家”实际面积的大小配备相应的活动器材。各基层工会请于2013年9月29日下午18点前将“教职工之家”的实际使用面积和所需配备的活动器材的清单报到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将在10月上中旬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挂牌并配备相应的活动器材。
另外,请各基层工会统计本单位中午在食堂就餐和需要提供午休的教师人数,一并上报到校工会办公室。
校 工 会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