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通知
校工字【2012】2号
各代表团:
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2年1月15日-16日召开。大会召开在即,代表提案征集工作也在启动。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有利于推进学校决策的民主化,有利于调动全校教职工建设理工大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好本次会议提案的征集工作,以保证本次“双代会”的胜利召开。现将提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工作的组织
提案征集工作由太原理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领导组下设的提案征集工作组具体负责。
二、提案内容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有关行政规章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提高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师资、行政管理、后勤职工等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有关学校新校区建设、和谐校园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其它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下列内容不列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
3、缺乏可操作性;
4、不具代表性的仅涉及教职工个人的具体问题。
三、提案的质量要求
1、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多个方面的问题,应提出相应的多件提案。
2、提案应包括案名、建议或措施等内容。如表内填不下,可以另附页。
3、提案可以由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提出,也可以由代表团集体提出。教职工代表个人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需有两名以上正式代表或三至五名教职工附议;不到规定人数不立为提案。
4、提案人应在提案表上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端正。(提案表可复印)每个提案必须递交书面文本一式两份。
四、提案提交要求
1、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请教代会代表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拟订提案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2、各代表团团长负责收集本单位的提案,并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初审,严格把好质量关。对格式不规范的提案要退回提案人修改后重新提交。经初审合格的书面提案由各代表团集中递交到教代会提案组办公室(校工会533室),联系人:李春华,联系电话:6014581。
五、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提案的征集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2年1月11日下午6点止。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一般作意见、建议处理,不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附:《太原理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太原理工大学第三届“双代会”
筹备领导组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太原理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编号:
提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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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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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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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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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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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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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组
立 案
审 查
分 类 |
签章 年 月 日 |
校领导
批示 |
签章 年 月 日 |
提案部门
领导处理
结果 |
签章 年 月 日 |
提案回复
记录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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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只填写一个提案内容,一式两份。附议人至少两人。
2、各栏内容请不要越栏填写,可附案纸。
3、各栏处理均应由负责单位和负责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