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暨
“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级工会:
根据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晋教科文卫体工字[2011]24号《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一届“育人杯”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暨“十佳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学校“三育人”活动暂行条例》、《太原理工大学“三育人”工作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太原理工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9年以来,在我校“三育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重点表彰工作在教学、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基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已获省“育人杯”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和学校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致力构建和谐校园。
2、党、政、工重视“三育人”工作,相互协调,齐抓共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活动开展经常化、制度化,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培养、选树、宣传和推广“三育人”先进典型和经验,不断总结“三育人”工作的经验,推动“三育人”活动的深入开展。
3、“三育人”工作的群体意识强、氛围浓,“三育人”工作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先进个人条件: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学生为本,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以下一方面成绩显著。
教书育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且连续任教五年以上的一线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勇于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良好;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公平施教,营造平等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努力建立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学工作量饱满,治学态度严谨,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主动热情地关心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岗位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较大贡献。
管理育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坚持原则;经常深入学生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受到学生欢迎和好评;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学生,秉公办事,工作效率高,工作成绩显著。
服务育人:热爱本职工作,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意识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工作质量高;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地将服务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师生的好评;坚守岗位,善于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组织推荐、申报、评选程序
1、根据《太原理工大学“三育人”工作条例》规定,各单位要在基层党委和学院级工会的组织领导下建立健全“三育人”工作领导组,负责本单位“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2、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按各学院级单位教职工总数的2%确定。根据人事处提供的4月底各单位在职人数测算。评选推荐要以实绩为准,确保质量。
3、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评选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评选、优中选优的办法推荐上报,并要接受群众监督。各学院级单位要根据下达指标排出推荐顺序,评选推荐出的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学院级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工会,经校“三育人”工作领导组成员会议评审通过后,学校党政联合给予表彰。
4、各学院级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三育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开展比学赶帮超的竞赛活动,以此推动我校“三育人”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5、学校将在各学院级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在此基础上选拔出太原理工大学十佳师德标兵,其条件除必须具备有“三育人”条件外,应在“三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感人,且近五年至少获得过学校以上“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师等表彰。
6、在评选出的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出推荐参加山西省第十一届“育人杯”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暨“十佳教师”的侯选者,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推荐申报。
四、申报要求
1、 材料要求:
各学院级单位务于6月3日前将评选出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内容必须电脑打印并报事迹材料2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500字左右)及“三育人”评选活动工作总结报送校工会组织部,过期按弃权处理。
申报山西省“十佳教师”的个人,需报送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5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需报送500字左右先进事迹简介5份。
一线教师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标题用2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
先进事迹材料及填报的电子表格请发到邮箱:tylgdxghzzb@163.com 联系人:陈新生 电话:6018611
2、上报时间安排:
6月3日前为各学院级单位评选、公示、推荐上报时间。
6月10日前为汇总评选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参加山西省第十一届“育人杯”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暨“十佳教师”评选时间。
五、表彰奖励
今年9月份学校将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授予太原理工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先进个人授予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证书,十佳师德标兵先进个人授予太原理工大学“十佳师德标兵”称号并颁发证书。
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对获得山西省“十佳教师”和山西省第十一届“育人杯”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并向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申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表彰。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