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结合校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位
校工会组织部部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办事原则。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四、岗位条件
1.熟悉全总、省总组织工作相关政策、文件;
2.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3.有工会工作(含基层工会)经验优先;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勤于钻研;
5.中共正式党员。
五、选任时间及程序
(一)方案备案和公布(3月15日)。制定空缺科级干部选任方案,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校工会网站“通知”栏发布。
(二)报名(3月16日—3月17日)。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于3月17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向机关党委报名,提交自荐表。联系人:赵国栋,电话:3176368。
(三)资格审查(3月18日)。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迎西校区办公主楼一层“党务公开”栏公布。
(四)民主推荐(3月21日)。
(五)确定考察对象(3月21日)。
(六)组织考察(3月21日)。
(七)酝酿建议人选(3月22日)。
校 工 会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