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1   作者:校工会   来源:校工会    阅读:

各二级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推动全总十八大部署落地落实,更好的帮助我校困难教职工,充分体现学校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关爱,现将开展困难教职工的摸底、建档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摸排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建档标准

1、特殊困难教职工: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身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造成困难的;教职工本人因伤残、长期患病生活难以自理造成困难的。

2、一般困难教职工: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因患病长期治疗自付医药费较大造成困难的;配偶没有收入来源导致家庭负担过重造成困难的。

3、临时困难教职工:教职工本人或家庭因遭受重大变故、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临时困难的。

三、建档程序

1、摸底调查:二级工会小组根据建档标准全面摸排教职工情况,收集相关材料,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困难教职工登记表》。

2、初审核实:经二级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二级工会主席签署意见。

3、审核: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困难教职工登记表的内容进行审核。

4、审定:校工会对二级工会上报的困难教职工材料进行审定,录入困难教职工档案库。

5、摸排时间:2023年11月21日—12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工会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党总支)请示汇报,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2、困难教职工摸底建档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二级工会要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摸排上报建档。

3、困难教职工摸底建档工作是一项涉及全校教职工的大事,各基层党委和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照顾人情关系等不良行为。

4、上报时间:2023年12月15前

5、上报资料:太原理工大学困难教职工情况汇总表(附表2)和太原理工大学困难教职工登记表(附表1)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雷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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