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关于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工会《关于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创新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规定,为充分发挥劳模和优秀教职工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促进教职工队伍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努力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教师队伍,太原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决定:2025年拟再命名一批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和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创新工作室”)及对需要更名的创新工作室进行更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请各二级工会按照校工会《关于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创新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规定,可择优推荐一支优秀团队申报创新工作室,填写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
二、评审
校工会根据申报情况按照《关于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创新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规定,聘请专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参加复审,复审采取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进行打分排队,择优选取5—6个创新工作室上报审批,统一挂牌命名,给予资金资助。
对需要更名的创新工作室进行审核更名。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审查指导和典型宣传工作,把推荐申报过程作为促进创新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有效方式。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
2.请各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附件2、3、4)及相关佐证材料,于截止日期前将附件2、3、4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迎西办公主楼207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3.申报截止日期:12月20日。
联系人:刘治
电话: 13835132383
电子邮箱:593971897@qq.com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创新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附件4:太原理工大学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附件5:太原理工大学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传统工艺(手艺)大师创新工作室申报参考提纲
太原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